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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20日起,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
  发布时间:2023-09-20 被阅览数: 次 来源: 办公室  
 

  

  

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5日发布公告: 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相关规定,自2023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,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、控制措施。 

  特此公告。 

  国家卫生健康委 

  2023年9月15日 

  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政策解读 

  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种人兽共患病,其既往主要发生在中非和西非。 

  2022年5月以来,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猴痘疫情。 

  多国疫情显示,猴痘已发生人际传播,并广泛传播到非洲以外的国家和地区,病死率约为0.1%。 

  2022年9月我国报告首例猴痘输入病例,2023年6月开始出现本土猴痘疫情,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先后报告猴痘病例,引发新增本土续发疫情和隐匿传播。 

  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疾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将猴痘作为新发突发传染病进行应对处置,充分发挥多部门协同防控的重要作用,不断完善防控政策措施,加强信息发布、宣传教育、重点人群干预和规范治疗,猴痘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。 

  考虑到猴痘疫情将在我国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,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开展猴痘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,自2023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,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、控制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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